新华网广州6月12日专电(记者郑天虹)记者日前从广州海关获悉,5月下旬以来,广州海关频频查获旅客违规超量携带货币出境案件。仅从5月30日至6月6日,查获出境货币案件9宗,涉案港币215.4万元、美金6.9万元。
据广州海关介绍,案件当事人多以中青年为主,大部分持港澳通行证到香港买货、购物或开户炒H股。
广州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除短期内往返或当天多次往返的旅客另有规定外,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时,数额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提供最近一次携带外币入境的申报单,或者提供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海关凭上述单证予以放行;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境时,数额不得超过20000元。

6月起进境旅客携带印刷品和音像制品超量要征税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张毅)记者28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规定了数量限制,海关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征税放行。
对于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办法》规定了数量限制,在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如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如果超出上述规定,但仍属于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将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如果超出了个人携带的合理数量,海关将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